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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西:发挥村监委作用 加强扶贫资金管理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30日10时51分  作者:佚名  来源:泸西报社  编辑:管理员  阅读次数: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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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西县进一步理顺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扶贫项目、资金及农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监督作用,围绕管人、管财、管事三方面开展监督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管好人。主要是对村干部廉洁情况进行监督,重点放在对村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小组干部的监督上。听取村民对决策议案的意见建议,督促村级重大事项按照动议、审议、报审、民决、告知等“五步程序法”进行决策。参加村干部的述责述廉和民主评议活动,对村干部廉政勤政和作风建设等方面提出询问、质询和意见、建议,督促抓好村干部履职目标承诺考核、诫勉教育、廉洁自律承诺等制度的落实,协助乡镇做好对村委会干部绩效考核工作,当好群众的“代言人”。

管好财。管好农村的“资产、资金、资源”,参与制定本村财务收入管理和开支审批、财务决算、债权债务管理、财务公开制度,集体资产清查、登记。配合好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工作,该纳入中心交易的集体资产的处置,集体资源的承包、租赁等必须纳入,决不允许村组不按程序私下进行交易。通过检查、审核村级财务帐目及相关的村级经济活动事项,对村级财务收入情况和各种支出票据进行集体会审,了解村级财务运行情况,推进村级财务规范运行和阳光操作,使村里的每一笔开支都做到清楚明了,每一份资产都得到合理处置,每一寸土地都得到有效利用,当好群众的“理财员”。

管好事。积极参与到村级事务管理中,监督村级低保评定、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债权债务的结算等情况,参加本村基础设施建设、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经营性项目承发包和党务公开、村务公开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变事后监督为全程监督、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当好群众的“监督员”。(曾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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