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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西:精准定责评责追责 提升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实效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5日10时27分  作者:钱为群  来源:泸西县纪委监委  编辑:管理员  阅读次数: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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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西县紧抓干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这一关键点,通过健全完善制度,客观评判履责情况和精准监督执纪,实现定责、评责、追责三环节三精准,扩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实效。

定责精准。出台《泸西县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围绕扶贫政策及帮扶措施落实,进一步厘清县、乡、村、组四级干部职工在易地扶贫搬迁、CD级危房改造、“四洁六净”等方面的责任清单,同时,根据履职情况,细化从批评教育到组织处理,从问责处理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惩处规定,倒逼责任压实坠底。

评责精准。围绕任务落实、问题整改、群众满意度等情况开展评责,采取群众评、检查评进行履责情况评定。通过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平台受理群众诉求,对于群众合理合规诉求未及时解决的,视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围绕“问题”分析主客观原因,对因懒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导致问题出现或整改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确保责任压实与激励担当,执纪问责与容错纠错相结合相促进,增强监督执纪问责实效。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为一批反映失实的干部进行了澄清,对一批因客观困难导致问题出现或整改不到位的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有效激励其勇于担当、放心放手脱贫攻坚,有力推动政治效果、法纪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追责精准。围绕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运用,标细执纪刻度尺,配套出台《泸西县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情提醒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村村务监督委员会脱贫攻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两项制度,针对脱贫攻坚中的轻微违规违纪问题,采取谈话和发送《廉情提醒通知书》2种方式,强化县纪检监察机关对县处级、乡科级领导干部批评教育的措施和方式,采用发送三级提醒卡方式,授予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组干部谈话提醒权限,既抓住关键少数,又咬住“最后一公分”,保证第一种形态覆盖全面、运用精准。针对脱贫政策落实中的严重违纪问题,建立县乡纪委联查、县纪委直查工作机制,下沉执纪力量,保证第二、三、四种形态适用精准、发挥震慑。

今年以来,全县村务监督委员会共发送III级卡69张、II级卡14张、I级卡15张。共通报问责单位1个;批评教育(提醒谈话、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306人次,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2人,问责(通报、诫勉等)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钱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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