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党风政风 > 正文

泸西县司法局:多举措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2日17时04分  作者:赵江洪 任晓娟 饶垚  来源:泸西县司法局  编辑:管理员  阅读次数:3620
66.9K

     泸西县司法局多举措加强机关“扫黑除恶”工作的职能作用,有效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发动强大宣传攻势,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泸西县司法局围绕“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拓展平台,创新载体,聚焦重点时间、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结合“三元地区”非法经营烟叶专项整治活动,大力宣传县委、县政府扫除黑恶势力的信心和决心,大力宣传宪法、刑法、社会治安以及与扫黑除恶有关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治宣传震慑犯罪、教育公民的重要作用,营造良好的防范打击黑恶势力的氛围。
     
     汇聚一线调解资源,深入排查矛盾隐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集中司法所、人民调解员、基层农村网格长等资源,深化社会矛盾“一线调解法”,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利用节假日,聚焦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等行业领域,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扫黑除恶“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加大对社会面涉黑涉恶高危人群、事项的摸排力度,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进一步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大环境。
     
     强化多种监管手段,加强特殊人群管控。坚持严肃执法、规范执法、从严管理的工作思路,充分利用信息化、社会化、专业化监管手段,全力加强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监管,加大“县、乡、村三级”管控力度,突出重点对象、重点时段管控,抓好各类专项排查,避免发生社区服刑人员重大恶性案件。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各项制度,对黑社会性质罪犯从严管控, 预防阻止刑释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进一步将社区矫正工作融入“四个平台”,重点人群纳入本地社会面管控,最大限度地降低不稳定因素。
     
     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引导律师参与辩护。积极引导督促法律服务机构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纪律意识,要求全县律师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依法履行代理、辩护等职能,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导律师树立正确的执业操守,忠诚履行职责使命,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加强对刑事辩护工作的指导力度,对涉黑案件实行代理报告制度、集体讨论制度,切实掌握涉黑案件律师刑事辩护工作动态,提高刑事辩护的质量。
    

     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签订承诺书强化责任意识。组织党员干部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要六不”承诺书》。签订承诺书吹响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集结号,掀起了全面整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新高潮。通过签订承诺书,有效引导全体司法行政干警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自觉接受群众和组织监督,全力配合,为充分履行好司法行政职能职责,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努力维护泸西社会稳定,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相关阅读:

您是第12775588位访问者
COPYRIGHT 2016 www.lxxjw.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建设街106号 邮编:652499 电话:0873-6621365
滇ICP备2023001489号  滇公网安备 532527022527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