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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清风行动开拓监督新路径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1日09时07分  作者:佚名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编辑:管理员  阅读次数:4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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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出现职、接近或达到退休年龄的领导干部,不得牵头成立新的行业协会商会。”这是江苏省盐城市纪委监委推动开展的清风7号行动的整治重点之一。


       盐城市纪委监委探索以清风行动为载体的监督新路径,把点上发现的突出问题上升到面上进行集中治理,通过严深细实的监督,有效解决一个个问题,集聚各方力量打好歼灭战。


       “窗口办事人员作风好多了,现在真的是门又好进、脸又好看、事又好办,希望一直这样保持下去。”在盐城市行政审批局,提起办事大厅窗口作风的变化,某企业负责人王先生竖起了大拇指。


       王先生所说的机关单位作风转变,得益于盐城市纪委监委牵头推动开展的清风行动。


       “我们开展清风行动的导向非常明确,就是解决问题,每一个选题立项,都做过深入调研,有严格的立项程序,建立党风室提出计划、分管领导召集职能部门会商研究、市纪委常委会最终审定的工作机制,确保监督工作切中要害、措施管用。”盐城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说。


       立项重点聚焦普遍存在但干部不以为然的、重大腐败案件中暴露的、多次整治后反映依然较多的三类问题。


       此前,盐城市委巡察组在巡察中发现市规划局存在公职人员将职称和职业资格挂靠企业取酬等问题。然而反馈后,该局党组以这是全系统普遍现象为由拖延整改,整改报告多次“打回”。调研发现,这种行为在交通、建设、水利、医疗等领域普遍存在,一些主管部门干部甚至到监管的企业挂证取酬,存在廉政风险。后该市启动清风1号行动,在全市范围内清理公职人员挂证取酬行为。


       “纪委监督如果偏离再监督定位,动辄冲到一线,就会虚耗人力精力;如果一味避让矛盾,坐等事后问责,就会与‘护林员’身份相违背,有鉴于此,我们把清风行动作为‘两个责任’贯通发力的重要尝试。”为保证监督推动不替代、到位不越位,盐城市明确清风行动由市纪委监委牵头抓总,明确职能部门分头负责单项行动。市纪委主要领导每季度听取一次汇报,分管领导每月召开一次会办会,相关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跟进督导。


       以到龄不退问题为例,市委组织部建立了临退人员三年信息库,变被动审核为事前核对,定时通知单位为到龄退休人员办理手续,去年以来相关问题实现零举报。


       市民政局原党委委员朱某仗着已经退休多年,拒绝上缴侵占的数十万元公房拆迁补偿款,市纪委监委对其实施留置措施,不仅挽回了集体损失,而且教育了广大干部。截止目前,该市共清缴各类资金2.92亿元,清收公有住房482套,清理吃空饷人员110人,停发并规范津补贴项目9个,一大批干部得到警醒并主动纠错。


       清风行动中,盐城市坚持分类处置,给予自查自纠机会。凡在期限内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积极整改的,都按照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对停止挂证行为、上缴违规所得、作出书面检查的公职人员,没有追究责任;对政务服务中出现轻微作风问题且主动改正到位的同志,采取“第一种形态”予以处理。


       “组织给了我们改正错误的机会,没有一棍子将我们打死,既然组织给了我们机会,我们也要对得起组织,以后肯定不会再做挂证取酬的事情了。”盐城市住建局一名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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