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泸西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公职人员交通违法行为的通报(十六)
现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近期在城区内查获的6起公职人员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通报曝光,其中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4辆次、不按规定乱停乱放2辆次,具体情况如下:
一、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问题
(一)金龙祥(车牌号:云GJ**66),泸西县交通运输局职工,2022年3月7日08时08分在阿庐大街与鹤山路交叉口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二)魏东(车牌号:云GW**10),泸西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职工,2022年3月7日08时56分在云鹏大道与阿庐古洞大街交叉口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三)赵丽(车牌号:云GZ**02),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学校教师,2022年3月8日14时08分在云阿庐大街与鹤山路交叉口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四)张绍东(车牌号:云GE**22),泸西县教育体育局职工,2022年3月1日14时15分在阿庐大街与鹤山路交叉口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二、不按规定乱停乱放问题
(一)朱云龙(车牌号:云A6**B),泸西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地方志编撰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2022年3月2日15时10分在泸源大街与文秀路交叉口200米处违反规定停放机动车。
(二)赵宏波(车牌号:云GK**2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泸西县委员会职工,2022年3月2日15时13分泸源大街与文秀路交叉口200米处违反规定停放机动车。
中共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泸 西 县 监 察 委 员 会
2022 年 4 月 7 日